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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机关为“埋母案”被害人申请5万元司法救助金
近日,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发生一起“活埋”母亲恶性案件,引起榆林检察机关高度关注,迅速选派精干力量提前介入公安机关案件侦查。5月8日,靖边县公安局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,靖边县检察院启动快捕程序,依法进行审查,并于当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。
被害人王某某现年79岁,年高体弱,生活不能自理。检察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被害人的相关情况符合《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(试行)》的救助条件,于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被害人王某某申请司法救助金5万元。
5月12日上午,榆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、代检察长胡立平来到靖边县中医院看望了正在住院治疗的王某某,向她发放司法救助金,同时嘱咐王某某要积极配合治疗,养好身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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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榆林市人民检察院
文字:杨鑫存
编辑: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周杨夏愚
陕西检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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